全体董事依“事选任程序”采候选人提名制度选举,有关独立董事之专业资格、持股、兼职限制、独立性之认定、提名与选任方式及其他应遵行事项,皆依证券主管机关之相关规定办理。
本届独立董事依上述相关规定,提交董事会讨论审议通过,提名股东于公告受理提名期间,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公司办理提名事宜,送请股东会就候选人名单中选任之。
| 出席者 | 姓名 | 应出席次数 | 实际出席次数 | 出席率 |
| 董事长本人 | 郭 宪 寿 | 13 | 13 | 100% |
| 董事本人 | 林 义 夫 | 13 | 12 | 92.31% |
| 董事本人 | 郭 土 木 | 13 | 13 | 100% |
| 独立董事本人 | 黄 三 桂 | 13 | 13 | 100% |
| 独立董事本人 | 吴 瑞 钰 | 13 | 12 | 92.31% |
| 独立董事本人 | 陆 随 | 13 | 13 | 100% |
| 独立董事本人 | 黄 瑞 雯 | 13 | 13 | 100% |
为提升公司治理,董事会整体具备之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营运判断能力、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、经营管理能力、危机处理能力、产业知识、国际市场观、领导能力、决策能力、风险管理知识与能力如下:

本公司于2010年9月30日经董事会通过修订「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」,每年依据该办法进行董事会与功能性委员会之绩效评估作业。董事会绩效评估包含下列五大面向:
功能性委员会绩效估作业衡量项目包含下列五大面向:
评估由财务部负责执行,采用内部问卷方式进行,依董事会运作、董事参与度、薪酬委员会运作及审计委员会等四部份,采董事对董事会运作评估、董事对自身参与评估、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运作评估。
本公司「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」明定至少每三年由外部专业机构或外部专家学者团队执行评估一次。109年委请外部专业机构「中华公司治理协会」执行董事会绩效评估,详细内容请详下连结:
另本公司已于公司网站揭露「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」,以备查询。
本公司已制订董事会成员及重要管理阶层之接班规划,详细内容请详连结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