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體董事依「董事選任程序」採候選人提名制度選舉,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、持股、兼職限制、獨立性之認定、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,皆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。
本屆獨立董事依上述相關規定,提交董事會討論審議通過,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提名期間,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公司辦理提名事宜,送請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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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出席者 | 姓名 | 應出席次數 | 實際出席次數 | 出席率 |
| 董事長本人 | 郭 憲 壽 | 13 | 13 | 100% |
| 董事本人 | 林 義 夫 | 13 | 12 | 92.31% |
| 董事本人 | 郭 土 木 | 13 | 13 | 100% |
| 獨立董事本人 | 黃 三 桂 | 13 | 13 | 100% |
| 獨立董事本人 | 吳 瑞 鈺 | 13 | 12 | 92.31% |
| 獨立董事本人 | 陸 隨 | 13 | 13 | 100% |
| 獨立董事本人 | 黃 瑞 雯 | 13 | 13 | 100% |
為提升公司治理,董事會整體具備之能力包括但不限於營運判斷能力、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、經營管理能力、危機處理能力、產業知識、國際市場觀、領導能力、決策能力、風險管理知識與能力如下:

本公司於109年9月30日經董事會通過修訂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,每年依據該辦法進行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作業。董事會績效評估包含下列五大面向:
功能性委員會績效估作業衡量項目包含下列五大面向:
評估由財務部負責執行,採用內部問卷方式進行,依董事會運作、董事參與度、薪酬委員會運作及審計委員會等四部份,採董事對董事會運作評估、董事對自身參與評估、公司對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運作評估
本公司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明定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。112年委請外部專業機構「中華公司治理協會」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,詳細內容請詳下連結:
另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揭露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,以備查詢。
本公司已制訂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,詳細內容請詳連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