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主旨 |
公告本公司113年股东常会决议解除新任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事宜 |
- 股东会决议日:113/05/21
-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:
- (1)董事:郭宪寿
- (2)董事:郭土木
- (3)董事:林义夫
- (4)独立董事:黄瑞雯
-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:
- (1)郭宪寿:
中天生物科技(股)公司/董事长及总经理
台睿生物科技(股)公司/独立董事
- (2)郭土木:
钻石生技投资(股)公司/法人董事代表人
够麻吉(股)公司/独立董事
合作金库商业银行(股)公司/独立董事
- (3)林义夫:
台新金融控股(股)公司/独立董事
台新国际商业银行(股)公司/独立董事
南亚塑料工业(股)公司/独立董事
泛德永业汽车(股)公司/独立董事
- (4)黄瑞雯:
三鼎生物科技(股)公司/财务部副总经理
-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:至任期届满。
- 决议情形(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): 主席裁示投票表决。表决结果:表决时出席股东总表决权数284,425,717权,赞成权数275,767,096权,反对权数2,218,288权,无效权数0权,弃权及未投票权数6,440,333权,赞成权数占出席总表决权数96.95%,本案照原案表决通过。
- 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,董事姓名及职称(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,以下请输〝不适用〞):不适用。
-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:不适用。
-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:不适用。
-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:不适用。
- 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:不适用。
- 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,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:不适用。
- 其他应叙明事项: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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