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。審計委員會之運作,以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、簽證會計師之選(解)任及獨立性與績效、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、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等為主要目的。
主要職責:
-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
-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
-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
-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
-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
- 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
- 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
-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
- 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
-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
-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
審計委員/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:
第五屆運作情形:
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,最近一次召開日期113年11月11日。
職稱 | 姓名 | 應出席次數 | 實際出席次數 | 出席率 |
獨立董事 | 黃 三 桂 | 4 | 4 | 100% |
獨立董事 | 吳 瑞 鈺 | 4 | 3 | 75% |
獨立董事 | 陸 隨 | 4 | 4 | 100% |
獨立董事 | 黃 瑞 雯 | 4 | 4 | 100% |
薪資報酬委員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,就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,向董事會提出建議,供其決策之參考,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忠實履行職權,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。
主要職責:
-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
-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
第六屆運作情形:
薪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,最近一次召開日期113年11月11日。
職稱 | 姓名 | 應出席次數 | 實際出席次數 | 出席率 |
獨立董事 | 黃 三 桂 | 3 | 3 | 100% |
獨立董事 | 吳 瑞 鈺 | 3 | 3 | 100% |
獨立董事 | 陸 隨 | 3 | 3 | 100% |
獨立董事 | 黃 瑞 雯 | 3 | 3 | 100% |
於109年9月30日,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。第三屆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,全數為獨立董事,召集人黃三桂董事具有豐富產學經驗及風險管理之專業能力。
主要職責:
- 定期聽取永續暨風險執行委員會報告,監督本公司及重要子公司風險管理執行情形
- 對於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提出改善建議
- 對於永續暨風險執行委員會提報董事會討論案之審議
第三屆運作情形:
風險管理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,最近一次召開日期113年11月11日。
詳細內容請參閱「風險管理」頁面。
職稱 | 姓名 | 應出席次數 | 實際出席次數 | 出席率 |
獨立董事 | 黃三桂 (註) | 1 | 1 | 100% |
獨立董事 | 吳 瑞 鈺 | 1 | 1 | 100% |
獨立董事 | 陸 隨 | 1 | 1 | 100% |
獨立董事 | 黃 瑞 雯 | 1 | 1 | 100% |
註:黃三桂董事具產學經驗及風險管理之專業能力。
職稱 | 姓名 | 審計委員會 | 薪酬委員會 | 風險委員會 |
獨立董事 | 黃 三 桂 | V (主席) | V(主席) | V(主席) |
獨立董事 | 吳 瑞 鈺 | V | V | V |
獨立董事 | 陸 隨 | V | V | V |
獨立董事 | 黃 瑞 雯 | V | V | V |